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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直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重要环节和事项

发布时间:2012-12-29 来源:闻喜党建 浏览次数:4299
为确保县直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、圆满成功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有关规定,现就县直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强调如下:
相 关 要 求
一、换届选举范围:各系统党委、换届已满两年的党总支、党支部。
二、时间安排:需换届选举的党组织必须于3月31日以前完成此项工作。
三、换届的主要步骤:①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申请(3月6-15日)。②酝酿候选人(包括差额20%),报组织部审批(3月6-15日)。③批复后组织选举。④选举出委员后,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书记、副书记,并对其他委员分工(3月16日-25日)。⑤将选举结果报县委组织部(3月26日-27日)。⑥组织部研究后批复,宣布(3月28日-31日)。
四、党委、党总支(支部)委员的设置要求:党委,一般设委员59人,设书记1人,副书记12人;总支5—7人,最多不超过9人;支部3—5人,7名党员以下的支部设书记1名,特殊情况可增设副书记1名。在党委、总支、支部委员分工时,书记、副书记人数不能超过其他委员人数。
五、因工作需要,需撤并、新建、更名或调整的党组织要及时申请,经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,完成好组建工作。
六、党总支和支部的书记原则上由行政一把手兼任。
七、候选人呈报表上报人员中包括20%的差额人员,且在备注栏内标明书记和副书记的初步人选。
八、各单位党组织要保存换届选举的各类文字、图片、影像等资料。
九、涉及换届选举的资料请从县委组织部县直党建科邮箱zgwxxwzzbxzdjk@163.com(密码:123456)中下载。
 
党委、党总支(支部)换届选举程序
一、召开支委(党委委员)会,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,制定工作计划,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、指导思想、主要议程及委员职数,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请示。
二、召开党员大会,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的目的、意义和党的民主集中制、党员权利及义务的宣传教育;对本届党委、党总支(支部)工作进行总结,向全体党员报告;做好民主评议和民主推荐工作。
、召开支委(党委委员)会,讨论本届党委、党总支(支部)的工作报告;组织酝酿、推荐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,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(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、副书记的产生,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,提出候选人,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,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)。
四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。主要程序有: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、宣布正式候选人名单、投票选举出支部委员(实行差额选举,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%)、宣布当选人名单。
五、召开第一次支委会,选举委员会书记、副书记。
六、进行支委分工,讨论制订新一届任期目标责任制,提出配套组织建设意见
七、支部委员会向上级党组织报送选举结果;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;做好换届选举的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。
 
选举大会的程序
一、宣布大会开始。大会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,实到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4/5以上才能开会,宣布开会后,与会党员首先齐唱《国歌》,以示庄严。
二、听取、讨论、通过上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。报告后大会进行讨论,听取党员意见、批评和建议。
三、确认党员选举资格。大会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,说明党组织共有多少名党员,确认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人数,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的4/5,会议才能有效。
四、宣布选举办法。选举应按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。选举时,选举人要按规定的应选名额填写选票,如所填人选超过应选名额的选票作废,少于有效。得票超半数的人,如果多于应选的名额,应按得票多少为序,取够应选名额为止,如出现票数相同现象,应进行再次投票,票多者当选。
五、推选选举工作人员。唱票、计票、监票等工作人员均由党员提名和委员会建议经大会通过。监票人不得少于2人,唱票、计票各1人。本届委员会委员及下一届候选人,都不能担任工作人员。
六、公布候选人名单,并对候选人情况进行介绍。
七、发票、填票、投票、计票。
八、当场宣布选举结果,选票应当众封存。
九、宣布大会结束。主持人对选举大会情况作简要小结后,宣布大会结束。
选举委员会正、副书记
党员大会结束后,立即召开第一次委员会,选举党组织正、副书记。书记候选人名额要比应选名额多1人,副书记候选人名额要比应选名额多1—2人。在党组织委员会上直接选举、宣布书记、副书记,并对委员会委员进行分工。
 
 
 
中共闻喜县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
 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及中央、省、市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中共闻喜县基层党组织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,根据委员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,由全体党员酝酿推荐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提出,并上报县委组织部批准通过。
二、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,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%,即候选人**名,应选人**名。
三、进行选举时,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,会议有效。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(因文盲和病残不能填写选票的党员除外)。
(本次选举采用分会场选举的方式进行,大会共设****、****、****等**个分会场,各分会场在流动票箱内分别投票后,统一进行计票。)
四、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。选票上所列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。
五、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,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。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小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,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或字迹不清、填写内容无法辨认的为无效票。
六、填写选票时,赞成选票所列候选人,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“○”,反对的画“×”;如果另选他人,在“另选人姓名”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,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“○”;如果对某一候选人既不画“○”,也不画“×”,视为弃权。
七、大会设监票员**名,计票员**名,唱票员**名,均由党员提名和委员会建议经大会通过产生,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,对选举结果进行统计。本届委员会委员及下一届候选人,都不能担任工作人员。
八、大会设投票箱**个,由监票员、计票员、唱票员先投票,接着其他人员依次投票。投票完毕,由监票员、计票员、唱票员当众清点票数,宣布选举有效后方可组织计票。
九、选举收回的票数,等于或小于发出票数的,选举有效;多于发出票数的,选举无效,应重新选举。
十、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,始得当选。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,以得票多的当选。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,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,以票多的当选。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时,对不足名额另行选举。经第二次选举后当选名额仍少于应选名额时,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,由上级党委裁定。
十一、计票完毕,由监票员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,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委员名单。
十二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。
 
 
关于XX党总支(支部)选举结果的报告
 
县委组织部:
我党总支(支部)于X月X日至X月X日召开了党员大会,应到党员X名,实到党员X名,其中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X名。
根据党章规定,经到会党员充分酝酿讨论,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,发出选票×张,收回选票×张,有效票×张,选举XX等XX名同志为新的一届委员会委员。候选人选举得票情况如下:
XXX 得赞成票XX张;
…… …… 
X月X日,新当选的委员,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,选举XX同志为党总支(支部)书记,XX同志为副书记,并分工XX同志担任组织委员,XX同志担任宣传委员,XX同志担任纪检委员。书记、副书记选举得票情况如下:
XXX 得赞成票XX张
…… ……
妥否,请批示
      
 
 
(选票样式)
XX党总支(支部)委员会委员
       
 
符 号
 
 
 
 
 
 
候选人
姓 名
 
 
 
 
 
 
符 号
 
 
 
 
 
 
另选人
姓 名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说明:
1、本届党总支(支部)委员会委员候选人×名,其中差额×名,应选×名。
2、赞成选票所列候选人,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“○”,反对的画“×”;如果另选他人,在“另选人姓名”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,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“○”;如果对某一候选人既不画“○”,也不画“×”,视为弃权。
3、本选票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方为有效。填写选票时,符号要标准,字迹要清楚,姓名、符号辨认不清的,为该候选人的无效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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